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华铁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下午 2:30 在北京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为:2024-04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下午 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裕东路 7 号五层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 日上午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裕东路 7 号五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拟变更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第 2、3 项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于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景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领娣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于天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力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
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2、议案 3 分别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过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8 日、6 月 14 日刊登于
《证券日报》、《 中国 证券 报》、《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 及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到公司登记。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30。
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东路 7 号五层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郎 悦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电子邮箱:htddm@huatie-
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临时会议决议;
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 栏 目 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拟变更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第 2、3 项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
立董事的议案》 (2)人
《关于选举于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景华先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
董事的议案》 (3)人
《关于选举张领娣女士为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于天剑先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力强先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上述除累积投票外的议案请在“同意”、
“反对”、
“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