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6-26 1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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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宁波利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40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3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89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48,746.54 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253.46 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出
具中汇会验[2024]84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精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宁波利安科技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    14,095.49      14,095.49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注塑件扩产项目
 滨海项目  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
       注塑件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21.23       5,721.23      3,000.00
宁波利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9,671.38       9,671.38      8,057.79
消费电子注塑
件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64,052.82      64,052.82     33,154.93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
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所涉及的投资品种。现金管
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不得用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业机构进行审计。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
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云翔           彭成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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