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锁定期
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登记确认书》,“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 361,209 股于 2023 年 2 月 2 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截至该公告日,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公司股份 361,209 股,占公司该公告日总股本的 0.67%。
根据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
完成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开始锁定, 锁定期满 17 个月、29 个月
分别解锁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50%,即第一批解锁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共计 180,594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为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同比上年度)30%,触发值 An 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上年度)15%,公
司业绩完成度与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关系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A/Am*100%
(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
算依据;
不纳入公司营业收入考核指标的核算中。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参加对象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部分,
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以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并给予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补贴,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享有。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会将依据该考核年度持有人个人 PBC 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约定的持有人解锁股票权益兑现条件,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
股票权益份额。
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
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
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对于不能解
锁,或者不满足兑现条件的,对应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按原始出资金额收回, 并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补贴, 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
司享有。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
(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027 年 8 月 1 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次
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54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完成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
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
明即将到期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