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
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
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到提案 6、提案 9、提案
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027、2024-03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数:(1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关
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
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2024-023、2024-024、2024-025、
议案 2 需逐项表决。议案 1 到议案 6、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2、议案 14 为
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1 到议案 6、议案 8 到议案 10、议案 12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
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4 年 7 月 9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邮编:214251),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联系传真:0510-80777896
邮 箱:IR@yccabl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联系人:陆紫薇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该列打钩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
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 年)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
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事宜的议案
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
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