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 2024-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
度及 2023 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主要涉及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科目,不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同时调
减 356,446,414.61 元、105,093,714.32 元、732,087,529.67 元、301,450,856.94 元。
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25 日召开九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公司市场化采购和销售电解铜,交易方式为以国有仓库库内提货单做
货权转移,不涉及货物运输和出入库。该模式下,销售业务主要合同条款与采购
业务主要合同条款基本为背靠背条款。销售业务与采购业务的合同签订时间、获
取提货单及转让提货单的时间、销售业务对应的收款资金流与采购业务对应的付
款资金流时间基本为同一天。
公司根据电解铜贸易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上市公司相关案例,于 2021
年、2022 年采用总额法确认电解铜贸易业务收入在当时具有合理性。
解铜贸易业务中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且公司未承担
客户的信用风险,表明公司很可能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在电解铜贸易
中很可能属于代理人。
本公司基于审慎性考虑,重新判断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结合审计机构相关
意见,对电解铜贸易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对公司 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
和营业成本分别同时调减 356,446,414.61 元、105,093,714.32 元、715,473,558.26
元、158,440,996.43 元。
(2)通过公司自查发现,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矿
业”)于 2021 年至 2022 年 2 月期间的部分纺织品业务客户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
系,上海矿业实质未承担该交易中的存货风险及信用风险。公司在该交易中主要
为代理人角色。
本公司基于审慎性考虑,结合审计机构相关意见,对该类纺织品贸易业务收
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
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同时调减 16,613,971.41 元、143,009,860.51 元。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内容,本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3 年第三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2 年
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本公司相应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12,423,343,774.73 -356,446,414.61 12,066,897,360.12
营业成本 9,294,452,436.56 -356,446,414.61 8,938,006,021.95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7,919,524,709.54 -105,093,714.32 7,814,430,995.22
营业成本 5,873,851,173.19 -105,093,714.32 5,768,757,458.87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14,998,046,683.67 -732,087,529.67 14,265,959,154.00
营业成本 11,457,611,010.35 -732,087,529.67 10,725,523,480.68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13,999,158,600.72 -301,450,856.94 13,697,707,743.78
营业成本 10,832,334,582.13 -301,450,856.94 10,530,883,725.1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要求进行本次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更正事项和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XYZH/2024SZAA6B0253】,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06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
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