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6 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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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
开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林伟斌先生(董事长)、任玮先生(副董事长)、方健辉先生、
胡明先生、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林子豪先生;
  独立董事:李锡明先生、刘全胜先生、张平先生、吴杨辉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在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美军先生(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彭斯琦先生、何建山先生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均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胡明先生
  副总经理: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涵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进行认真审查,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委员会认
为,胡明先生、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李涵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李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要求。
    上述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李若莎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若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电   话:0755-86000096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传   真:0755-86331111
电子邮箱:gjnygf@126.com          电子邮箱:gjnygf@126.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
       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场 A 座 22 楼会议室                场 A 座 22 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4                  邮政编码:518054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明:男,1970 年生,民建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3 年 3 月
至 2019 年 12 月在南山区住建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单位任职;2020 年 1 月至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颜庆华:男,1976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2008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财务总
监、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夏智文:男,1980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深圳万店通商贸有限公司
财务副经理、深圳市紫荆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在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财务综合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涵:女,1983 年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高级注册 ESG 分析师,
企业合规师。2007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董事会秘书处主任;202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本人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若莎:女,1995 年生,本科。2019 年 3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处;202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本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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