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6 0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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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6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2.41 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19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16 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3.00 元/
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
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本
次回购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7)、《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8)。
   二、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5.90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39)。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 32.41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196,864,770×0.59)÷1,205,521,015≈0.58576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3.00-0.58576)÷(1+0)≈32.41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
   四、 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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