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2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以下简称“《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十一次会议,决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考核要求等进行调
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
相关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
公司与本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分别签署了股权激励协议书,正式授予公司股
票期权。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约定内容
授予后股票期
权剩余数量
(三)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同意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进行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1.5252234 元/份,期权数量调整为 31,304,346 份。
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票期权 340,934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 52,000 份股票期权)。
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
权 98,346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 15,000 份股票期权)。
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
期权 32,782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 5,000 份股票期权)。
会议审议同意,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 42,616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 6,5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因 1 名激励对象
公积转增股本前 600 份股票期权)。
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 1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而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50,943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前 7,769 份股票期权)以及 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39,184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 5,976 份股票期权)。
审议,同意注销 8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4,581 份
(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 19,000 份股票期权),因 1 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2022 年、
本公积转增股本前 800 份股票期权)以及 1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851 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 1,350 份股票期权)。
综上,自股票期权授予以来,公司决议注销/取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 1,059,509
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
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9,193,667 份,已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行权价
格为 1.5252234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2023 年 3 月 29
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
告编号:2022-026)、《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公告编号:2023-006)、
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经结束。
第二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 179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9,043,247 份,已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 1.5252234 元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关于 2020 年股票
(公告编号:2023-033)、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
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20 个月、32 个月、44 个月。截至本议案发出之日,公司激
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均已超过 44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
满,可行权比例为股票期权总数的 40%。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
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形,符合本项行权条
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人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
励对象均未发生左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唯捷创芯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区间: 激励计划》
(修订版)
:公司
元,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50%; 过 4 亿美元的部分,与
元,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60%; 算,作为 2023 年度公司考
元,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70%;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
元,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80%; 期的公司层面可行权系
元,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90%;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
数 100%。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年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 6
亿美元,公司层面可行权
系数为 10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原 213 名激励对象中,41
A
B+
B 60%-100%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剩余
C 30%
D 0 17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 B 的,由公司根据等待期内执行的 如下:
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确定届时个人层面具体可行权比例, 171 人的个人层面考核结
最终确定的可行权比例未达到 100%的,其不得行权的部分由 果为 A、B+或 B,对应的
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 2021 年)个人层面考核 可行权比例为 100%。
结果为 C,则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1 人连续两年个人层面考
由公司注销。 核结果为 C,对应的可行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ⅹ个 权比例为 0。
人层面可行权系数ⅹ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综上所述,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
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10 月 21 日
(二)行权数量:12,007,896 份
(三)行权人数:171 人
(四)行权价格:1.5252234 元/份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2024 年 6 月 21 日起,至该日起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分批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
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
已获授予股票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可行权数量
期权数量的比
量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孙亦军 董事、总经理 3,507,682 1,403,075 40%
周颖 董事 1,966,925 786,771 40%
辛静 董事、财务总监 1,311,283 524,513 40%
赵焰萍 董事会秘书 1,311,283 524,513 40%
林升 核心技术人员 983,463 393,387 40%
白云芳 核心技术人员 1,311,283 524,513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员工(合计 165 人) 19,627,347 7,851,124 40%
总计 30,019,266 12,007,896 40%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个和第二个行权期计算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时,公司采取了尾数舍去取整的方
法来确定每位授予对象的可行权数量。然而,在本次计算中,为了更加精确地反
映实际情况,公司决定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来确定每位授予对象的可行权数量。
由于上述计算方法的变更,核心技术人员林升所获得的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前
两期公开披露的数据之间存在 1 股的差距。但所有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总和并未超过公司实际授予的总量;
四舍五入所致。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若在该限售期内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同时需承诺自公
司首发上市之日三年内不得减持;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后,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
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
权后三年限售期届满之后,比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
规定实施减持。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相关的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全部激励对象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上述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 171 名激励对象符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公司拟对 171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
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同意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事项。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采用布莱克-舒尔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
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
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