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
简称“首发项目”)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郭丹女士、孙
守安先生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限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时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的,保荐机构将继续完成)。
同时,中信证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再
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委派郭丹女士和孙守安先生为再融资
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现因孙守安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发项目和再融资项目持续督
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于海跃
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孙守安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首发项目和再融资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郭
丹女士和和于海跃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于海跃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工业与
先进制造行业组高级副总裁,拥有 8 年投资银行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上海电气风
电科创板分拆上市项目、柏楚电子科创板 IPO 项目、柏楚电子非公开发行项目、
国电南瑞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船舶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船防务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菲林格尔主板 IPO 项目、艾罗能源科创板 IPO 承销项目、东方电气收
购 H 股宏华集团财务顾问项目、马钢股份关联交易财务顾问项目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