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迪药业”)拟通
过支付现金购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
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供,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险责任。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已签署协议的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顾问核查意见等专业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专业意
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
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 航 刘永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