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4-2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
会议室;
方式;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6,354,02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4,928,02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6,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20,47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6,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8,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6%;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8,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6%;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
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04,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289%;反对1,34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6,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5870%;反对1,34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
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819%;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6%;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1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334%;反对1,33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7,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6369%;反对1,33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