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33 元(含税)调整为 0.32662 元
(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
露日,因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东
亚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113,600,92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 2,170,103 股,以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数 111,430,817 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36,772,169.61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和《东亚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6 号
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起在上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东亚转债”(债券
代码:111015)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进入转股期,目前处于转股期,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已由 113,600,000 股增加至 114,753,335 股。根据规
定,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东亚转债”将停止转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时“东亚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
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 2,170,103 股。
鉴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
本总数为 112,583,232 股。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662 元
(含税),计算公式为: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36,772,169.61÷
(114,753,335- 2,170,103)≈0.32662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5 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 记 日 登 记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股 数 ) =0.32662 ×
(114,753,335-2,170,103)= 36,771,935.2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
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662 元
(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 36,771,935.2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
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