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4-035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
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德区法院”)出具的《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查封情况告知书》((2022)粤 0606 财保 212 号(续冻)),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雪松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继续保全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二)保全申请情况
相应承诺义务,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由南昌仲裁委员会及公
司将保全申请书提交给顺德区法院。根据顺德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2)
粤 0606 财保 212 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
款 3,846,154,749.3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顺德区法院对雪松信托持
有的 70,874,964 股国盛金控股票进行冻结,对雪松信托持有的 240,859,055 股国
盛金控股票进行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保全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2)。
因公司与雪松信托所涉业绩承诺补偿仲裁案(案号为[2022]洪仲案受字第
继续冻结申请,由南昌仲裁委将继续查封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至顺德区法院裁定并
执行,保全执行结果为:雪松信托持有的 70,874,964 股已续冻,新冻结到期日为
二、股份继续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冻结申请
股东 起始日/委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到期日 人/轮候 原因
名称 托日期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机关
致行动人
佛山市顺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司法再
信托 月 28 日 月 17 日 冻结
法院
佛山市顺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司法再
信托 月 28 日 月 17 日 冻结
法院
佛山市顺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司法再
否 18,130,444 5.82% 0.94% 是 德区人民
信托 月 28 日 月 17 日 冻结
法院
佛山市顺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司法再
信托 月 28 日 月 17 日 冻结
法院
佛山市顺
雪松 2022 年 6 轮候冻
信托 月 28 日 结
法院
合计 311,734,019 100.00% 16.11%
注:股东持股数量及公司总股本数量来源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雪松信托 311,734,019 16.11% 311,734,019 100.00% 16.11%
雪松信托所持有的 311,734,019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进行质押,占
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向法院申请继续冻结。鉴于仲裁事项尚在审理中,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仲
裁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
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按规定披露仲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2)粤 0606 财保 212 号(续冻))。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