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思科瑞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
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 8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29,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297%,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10 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711,800.13 元(含税),本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 929,677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99,070,323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711,800.13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6 月 4 日)收盘价格为
际分派现金红利为 0.31 元/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
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本次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24.99-0.31)÷(1+0)≈24.68 元/股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
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99,070,323×0.31)÷100,000,000≈0.3071 元/股
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
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4.99-0.3071)÷(1+0)≈24.6829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根 据 实 际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24.68-24.6829|÷24.68=0.0118%,小于 1%。
因此,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4 日的股票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