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 118 号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会议人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钱承林、刘加平、李力)
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委员 3 人,实到委员 3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钱承林主持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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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