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37,670.85 万元~75,341.7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270.4180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74%
实际回购金额 56,196.4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2.95 元/股~27.50 元/股
注:本公告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过人民币75,341.7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9)。
(二) 截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回购股份 22,704,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27.50 元/股,最低价为 22.95 元/股,均价为 24.75 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
所致)
;回购总金额为 56,196.48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本次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319,833 1.25 16,319,833 1.2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89,081,222 98.75 1,289,081,222 98.7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979,901 0.30 15,088,081 1.16
股份总数 1,305,401,055 100.00 1,305,401,055 100.00
注:公司本次合计回购了 22,704,180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其中的 11,596,000
股已于 2024 年 5 月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海信视
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批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总数为 22,704,180 股,相关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
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
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