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 3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34,38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8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314,433,090 股减少至 314,398,702 股,
注册资本由 314,433,090 元减少至 314,398,70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
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