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粉煤灰粗灰磨细及储存
输送系统 EPC 项目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经公开招
标,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龙源)为长源电力汉川
公司粉煤灰粗灰磨细及储存输送系统 EPC 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
额为 2218.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粉煤灰粗灰
磨细及储存输送系统 EPC 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及储存输送系统 EPC 总承包改造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供汉川公司粉煤灰粗灰磨细及储存输送系统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
调试、技术培训,以及缺陷补救等工作,并保证所完成的项目能够满足合同约定
的各项要求。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合同设备生产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
险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资料费、安装调试费、性能试验费、人员工资、加
班费等承包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的支付采用
银行电汇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承包方的具体付款方式为: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相应
金额的收据后 60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 10 %的款项;
(2)进度款:0 米以下桩基及基础、建筑工程主体完成,且承包人提交相
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10%预付款增值税发票)后 60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
人支付签约合同价 10 %的款项;
(3)到货款:主要设备(磨机本体,磨机减速机及磨机油站)到货验收合
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合同总价 4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 日内,发包人向
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 40%的款项;
(4)验收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承包人提交剩余尚未开票金额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后 60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 97 %的款项;
(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发包人签发质保期考核单后 60 日内,且承
包人提交 3%合同金额的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合同款。
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下的工作对外分包。
(1)由于承包人责任,合同设备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
时,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违约的性质和程度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每迟交一周应向发包人支付迟交合
同设备价格的 4‰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比例计算。迟延交货达到 4 周的,发包
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项目未能按时通过初步验收的,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相
当于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迟延完工达到 90 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承包人违反知识产权约定或保密义务的,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5)承包人延迟交货、延迟提供技术资料或技术服务延误,承包人除应支
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发包人所受全部损失;
(6)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有
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向发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汉川发电粉煤灰粗灰磨细及储存输送系统 EPC 总承包改造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