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4 23:20: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68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48 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25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34.6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以下简称
“《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
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即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 456,389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增
加至 922,051 股。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97,754,388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9,366,467.40
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4.68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48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生效。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以后年度。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96,832,337×0.20)÷97,754,388≈0.2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4.68-0.20)÷(1+0)≈34.48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4.4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1,160,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
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4.4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580,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9%。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宇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