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0086 债券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实
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
易日(2024 年 6 月 24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8 日)期间,本
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4 年 7 月 1 日起恢复转股。
停牌起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始日 期间
? 调整前转股价格:4.92 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4.86 元/股
? 精工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一、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0 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债简称“精工转债”,转债代码“110086”。精工转债存续期为 6 年,转股
期限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8 年 4 月 21 日止,初始转股价为人民币 5.00 元/
股。因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4.96 元/股。因实
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4.92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实施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转股
价格进行调整。
因此,公司将对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及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格。
根据上述条款约定,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4.9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三、停止、恢复转股时间
精工转债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期间停止转股,自 2024 年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