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4 2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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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
对精智达2023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83.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364,9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9%,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本次实施差异化
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4,972,372.49元(含税)。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94,011,75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364,908股后,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数为93,646,846股。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股本
数,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345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72,414.64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
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
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
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93,646,846×0.37345)÷ 94,011,754 ≈ 0.37200元/股。
   以本次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45.70元/股测
算:
   根 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45.70-0.37200)÷( 1+0) =
   根 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45.70-0.37345)÷( 1+0)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45.32655-45.32800|÷45.32655 ≈0.00320%,小于1%。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按照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6月6日)收盘价45.70元/股计算,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润璋         李海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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