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星
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15: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
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
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
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4 年 7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寄: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
新科技产业园 1 期证券业务部,邮编:21411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舒阳
联系电话:0510-66676990
传真:0510-66676999
通讯地址: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 1 期
证券业务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
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备注
该列
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
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2、授权范
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
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