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至2022
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3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3]4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更正子
公司上海千年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的收入、成本,并相应调整商誉减值、其
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公司2024年5月5日收到的宁波
证监局发出的《退市风险提示函》显示,宁波证监局正在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相
关事项履行调查程序,后续可能根据调查结果重新向公司发出事先告知书。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5.2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
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及以后年度)可能触及重大违
法退市。若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
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