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6-24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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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翰通”、“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15 日和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三会运作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映翰通的公司章程,核查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映翰通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
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相关的三会文件等,并与指
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高管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往来科目情况,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考察了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映翰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
行对账单等资料,询问了相关负责人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
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核查
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
外投资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
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映翰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映翰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露义务,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告
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映翰通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
备查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为保荐机
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映翰通的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在信息披露、独立性、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
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状况良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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