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4 16:53: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止。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
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止。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
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
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即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亚太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