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4 16: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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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
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19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内容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与更正后的数据相比,更正前你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712.01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多计585.42万元;2023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333.48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多计374.03万元。你公司前期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
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同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导致你公司在2024
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4条、第5.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相关情况说明
  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力争以良好业绩回馈广
大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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