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1 月修订)》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
件、传真、专人送达或快递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任职文件等信息资料。
三、核查意见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禁入措施;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