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4-039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关业绩
承诺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内容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购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
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简称“山西现代国旅”)51%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0-083 号)。2020 年 12 月 28 日,广之旅购买山西现代国旅 51%的股权已
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山西现代国旅成为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决议,广之旅与王若、张志成及山西现代国旅于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王若、
张志成对山西现代国旅作出了业绩承诺。山西现代国旅的业绩承诺包括扣非净利
润承诺及专项业绩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方就扣非净利润承诺如下:
山西现代国旅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第一期为 2020 年度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0 元;第二期为 2021 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190 万元;第三
期为 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233 万元。
(2)转让方就专项业绩承诺如下:
山西现代国旅在业绩承诺期的专项业绩承诺分别为:第一期为 2020 年度扣
非净利润+2021 年度的政府奖励合计不低于 0 元;第二期为 2021 年度扣非净利
润+2022 年度的政府奖励合计不低于 304 万元;第三期为 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
+2023 年度的政府奖励合计不低于 373 万元。
上述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政府奖励是指山西现代国旅当年度收
到的与上一年度销售旅游产品数量、旅游接待人数挂钩的被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为
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政府奖励。
上述承诺的考核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各期专项业绩、扣非净利润的考核
若山西现代国旅在业绩承诺期任一期实际专项业绩或实际扣非净利润未达
到转让方承诺的专项业绩或扣非净利润,则转让方应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支付业
绩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为按当期应补偿专项业绩
数与当期应补偿扣非净利润数中,两者相比较高数为准。其中:当期应补偿专项
业绩数=当期承诺专项业绩数-当期实际专项业绩数;当期应补偿扣非净利润数=
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当期实际扣非净利润数。
(2)累计专项业绩、扣非净利润的考核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受让方将对山西现代国旅业绩承诺期三期累计实际专项
业绩、实际扣非净利润进行考核(本次考核时间在 2023 年度第三季度以后)。
若根据下述公式计算的任一项补偿金额为正值的,转让方除按上述第(1)条进
行补偿外,还需以现金支付方式向受让方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按累计应补偿专
项业绩数与累计应补偿扣非净利润数中,两者相比较高数为准。其中,累计应补
偿专项业绩数与累计应补偿扣非净利润数的计算方式如下:累计应补偿专项业绩
数=(三期累计承诺专项业绩-三期累计实际专项业绩)/三期累计承诺专项业绩*
本次交易对价总额-2021 至 2023 年度转让方根据上述第(1)条已实际补偿的金
额总和;累计应补偿扣非净利润数=(三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三期累计实际扣
非净利润)/三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本次交易对价总额-2021 至 2023 年度转
让方根据上述第(1)条已实际补偿的金额总和。
若计算结果为负值或 0,则转让方无需另行补偿,且广之旅不退还转让方根
据上述第(1)条已实际补偿的金额。
(二)业绩承诺的前期调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
案》,同意对山西现代国旅的第二期及第三期的扣非净利润业绩承诺期与专项业
绩承诺期均顺延一年,即: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90
万元和 233 万元,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2023 年度的政府奖励合计不低于 304
万元,2023 年度扣非净利润+2024 年度的政府奖励合计不低于 373 万元,并签订
《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关业绩承诺事项
的公告》(2022-05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
审议通过上述承诺调整事项。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20077 号),山西现代国旅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44 万元,完成了 2020 年度
扣非净利润承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山
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1 年业绩承诺实现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C10047 号),山西现代国旅 2020 年度扣非净利润+2021 年度的政
府奖励为 55.53 万元,完成了第一期的专项业绩承诺
(2020 年度扣非净利润+2021
年度的政府奖励)。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山
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勤
信专字【2023】第 0373 号),山西现代国旅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93 万元,未完成 2022 年度扣非净利
润承诺。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山
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勤
信专字【2024】第 0218 号),山西现代国旅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58.10 万元,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2023
年度的政府奖励为-105.08 万元。山西现代国旅完成了 2023 年度的扣非净利润
承诺,但未完成第二期的专项业绩承诺(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2023 年度的政府
奖励)。
山西现代国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表
业绩承诺 实际完成数 业绩承诺数 差异
年份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扣非净利 2021 年 -52.32 - 顺延至 2022 年 -
润承诺 2022 年 -105.93 190.00 否 -295.93
第一期(2020 年扣非净
专项业绩 利润+2021 年政府奖励)
承诺 第二期(2022 年扣非净
-105.08 304.00 否 -409.08
利润+2023 年政府奖励)
三、业绩承诺进展情况
鉴于山西现代国旅未完成 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承诺,广之旅向业绩承诺方
王若、张志成(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发出《关于督促相关承诺方履行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的函》(以下简称“督促函”),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 2022 年度
业绩补偿义务。收到督促函后,业绩承诺方未进行业绩补偿,并于 2024 年 1 月
为:
间顺延两年;约定的累计专项业绩、扣非净利润的考核时间顺延两年。免除两申
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业绩补偿金 409.08 万元;
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近日,公司收到广之旅转来的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4)穗仲案字第 5026 号《裁决书》,裁定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专项业绩、扣非净利润第二期、第三期考核
时间顺延两年,累计专项业绩、扣非净利润的考核时间顺延两年;
(二)被申请人向两申请人补偿律师费 1.9 万元;
(三)本案受理费 34,294 元、处理费 10,288 元,由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
自承担 22,291 元;
(四)对两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裁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
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业绩承诺进展情况,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