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3 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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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由于个人原因,王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
王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以上辞职报告在递交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去财务总监
职务后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王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
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永勃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日止。
   董事会认为,杨永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杨永勃先生简历:
  杨永勃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毕业后先后任中兴财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审计经理、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联想图像(北京)科技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2 月加入公司后任总裁助理至今。
  截至目前,杨永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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