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9 日
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议案》,预案的具体内容为:本次利润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17,518,7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3
元(含税),不送红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
年度。
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7,518,73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5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公告发布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如果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
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 1901-1905、20 层
咨询联系人:霍艳丽
咨询电话: 0757-22317888
传真电话: 0757-2231788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