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2 01: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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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邮
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
心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
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司、
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
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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