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4-04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
意公司将回购股份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
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年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
,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回购股份5,489,000股,回购均价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为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
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
。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作出的调整,
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
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
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
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利益。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