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补偿方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4〕2-214 号),天心种业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 857.63 万元,未达到承诺数 21, 045.68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84.85%,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 89.97%。根据《业绩
承诺与补偿协议》,天心种业公司原股东需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为 8, 397.07
万元,折合股份 1, 163.03 万股,本次补偿方案已充分保障公司利益。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补偿方案的审核
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李 林 方热军 黄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