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 1591 号)6 号楼 2 楼群
贤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64,783,13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崇和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64,694,832 99.9844 88,307 0.015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4,556,581 92.8775 40,046,558 7.0906 180,000 0.031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4,556,581 92.8775 40,046,558 7.0906 180,000 0.031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4,556,581 92.8775 39,925,037 7.0691 301,521 0.0534
《关于选举杨崇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0,012,092 95.6141 24,531,975 4.3436 239,072 0.0423
《关于选举 WANG RUI(王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1,300,940 95.8422 23,302,199 4.1258 180,000 0.0320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62,140,885 99.5321 2,462,254 0.4359 180,000 0.0320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64,455,291 99.9419 147,848 0.0261 180,000 0.032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李若山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 于 选 举 YUHUA CHENG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单海玲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选举杨 261,844,985 91.3574 24,531,975 8.5592 239,072 0.0834
崇和先生为公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 关 于 选 举 263,133,833 91.8071 23,302,199 8.1301 180,000 0.0628
WANG RUI(王
锐)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若山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 关 于 选 举 285,313,516 99.5456
YUHUA
CHENG(程玉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单 285,313,516 99.5456
海玲女士为公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席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
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葛嘉琪、蔡诚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