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7 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源晓燕女士主持,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武军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
处理中心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方向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
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