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4-03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 8 名。
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张明威先生、盛肖先生和张喆先生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张明威先生、盛肖先生和张喆先生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
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
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
议;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9)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如需)
;
(10)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1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张明威先生、盛肖先生和张喆先生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确定会
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相关事项确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