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1 2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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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20,535,52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1,232,131.2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 号
   咨询联系人:叶莉
   咨询电话:0572-2061996
   传真电话:0572-206528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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