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1 22:10: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1)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
至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之日,共计 7 名激励对象自公司离职,公
司将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其已获授但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2)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公司第六个解锁期/第六个行权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回购注销 96 名激
励对象第六个解锁期对应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其第六个行权期对应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
  本次公司拟以 14.14 元/股回购 70,2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17.51 元/股回购
款,由公司在回购款中予以补偿;如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期间,公司实施
格不再进行调整。另,本次总计注销股票期权 407,485 份。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1)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至本次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之日,共计 18 名激励对象自公司离职,公司将回购注
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而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内部各类考核制
度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个人考核,8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绩效为“C”,当年
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80%,2名激励对象绩效为“D”,未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
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故本次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933,580股,回购价格为9.52元/股。
  综上,公司拟向部分激励对象共计回购1,033,205股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
权407,485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
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33,20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
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
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普照明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