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0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已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出
建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251 名激励对象办理 1,610,22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
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经
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 933,580 股,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745,492,455
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股票期权事项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以
共计回购 99,625 股。另,本次总计注销股票期权 407,485 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马志伟回避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