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
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翔宇医疗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1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
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6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61,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的比例为
为 4,211,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的比例为 2.6319%。自 2024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
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30 元(含
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4,161,012 股后为 155,838,9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为 82,594,663.64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自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故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4,161,012 股增加至 4,211,012 股。因此,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4,211,012 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
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82,594,663.64÷155,788,988≈0.53017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0.53017×155,788,988=82,594,647.77 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
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 2023 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以后年度。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55,788,988*0.53017)÷160,000,000≈0.51622 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前一交易日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34.25 元
/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25-0.51622)÷(1+0)
=33.73378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25-0.53017)÷(1+0)
=33.71983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33.71983-33.73378∣÷33.71983=0.04137%,小于 1%。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翔宇医疗《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君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