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68
九号有限公司
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存托凭证持有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7),根据仲裁裁决结果以及后续法律程序,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需要减持存托凭证,并视后续法律程序的进展情况做相应的资金安排。本
次减持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存
托凭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影响。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存托凭
证总数变动事项,减持存托凭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存托凭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计划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020 万份存托凭证,
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 1.42%。Hctech 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均来源于公司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部分存托凭证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市流通。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持有公司存托凭证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减持的
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 持有存托凭证
持有比例 当前持有存托凭证来源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数量(份)
Hctech I L.P. 5%以下股东 22,850,010 3.19% IPO 前取得:22,850,010 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存托凭证 持有存托凭 持有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持有人名称 证数量(份) 比例
第 Hctech I L.P. 22,850,010 3.19% 高禄峰通过 Putech Limited 持有公司存
一 托凭证,王野通过 Cidwang Limited 持
组 有公司存托凭证,Putech Limited 同时
Hctech II L.P. 51,613,850 7.21%
担任 Hctech I、Hctech III 的普通合伙
人,Cidwang Limited 同时担任 Hctech
Hctech III L.P. 14,720,070 2.06% II 的普通合伙人,根据高禄峰与王野签
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存托凭
Putech Limited 46,413,800 6.48% 证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高禄峰与王野合计控制公司
Cidwang Limited 45,948,840 6.42%
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 Putech Limited、
Cidwang Limited、ZhongTouYuanQuan
ZhongTouYuanQuan 12,119,933 1.69% 三者 2019 年 6 月 27 日签署的《一致行
Group Limited 动人协议》,ZhongTouYuanQuan 将其持
王野 260,000 0.04% 有的表决权委托给 Putech Limited、
Cidwang Limited,三者之间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
合计 193,926,503 27.09% —
注:王野先生直接持有的 260,000 份存托凭证来源于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存托凭证情况
存托凭证持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有人名称 (份) (元/份) 划披露日期
ZhongTouYuanQuan 2,357,818 0.33% 2024/4/11~ 26.01-26.01 不适用
Group Limited 2024/4/11
ZhongTouYuanQuan 1,521,249 0.21% 2023/4/18~ 32.30-35.20 2023/3/25
Group Limited 2023/1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先生控制的 Putech Limited、
Hctech I L.P.、Hctech III L.P.和王野先生控制的 Cidwang Limited、Hctech
II L.P.合计持有 181,546,570 份存托凭证,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 B 类普通
股股份每份具有 5 份表决权,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 A 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存托凭 计划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减
证持有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存托凭 持原
量(份) 持期间
人名称 比例 区间 证来源 因
Hctech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7/15~ 按市场 IPO 前 基于
I L.P. 10,200,000 过: 过:7,159,145 份, 2024/10/14 价格 所持公 仲裁
份,对应不 1.42% 对应不超过: 司股票 事项
超过: 715,914.5 股 转换取 的资
股 过:10,200,000 份, 排
对应不超过: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
相应顺延。
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7),根据仲裁裁决结果以及后续法律程
序,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需要减持存托凭证,并视后续法律程序的进展情况做相
应的资金安排。本次减持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存托凭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
影响。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存托凭证总数变
动事项,减持存托凭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境内公开发行
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及其控制的
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本次
减持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所作承诺如下:
位。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
证;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期权待未来行权后的基础股票转换的存托凭证亦将按照
届时科创板相关要求锁定;
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单位不减持存托凭证;自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单位每年减持的存托
凭证不得超过发行人存托凭证总数的 2%。
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
之日起至发行人存托凭证终止上市前,本人/本单位不减持发行人存托凭证。
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1)减持方式:本人/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
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人/本单位在持有存托凭证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存
托凭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存托凭证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为保持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的相对稳
定性,在限售承诺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合计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存托凭证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位持有存托
凭证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
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
予以公告。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
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
若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根据基于仲裁事项的资金安排进行的
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存托凭
证持有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上述存托凭证
持有人拟通过询价转让、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存托凭证的,
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