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490,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2.04%,最高成交
价格 10.68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5.85 元/股,成交金额为 82,310,165.71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