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1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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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4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以公
司总股本 1,392,558,9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55 元(含税),送 0 股,转增 0 股。该方案已经
由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1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
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41)。
变化。
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 号中南钻石有限
公司院内
  咨询联系人:王新华      刘广论
  咨询电话:0377-83880276
  传真电话:0377-83882888
  七、备查文件
议决议;
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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