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回购事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故无需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6.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8.08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上市。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7.3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6.4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 1488 号
咨询联系人:王思宇
咨询电话:0510-68951502
传真电话:0510-68172226-332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