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
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4】0615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4 年
《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补充公告如下:
入 87,904.53 万元,占全年的 28.35%。请公司:(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
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
(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
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
(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
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就江阴工厂
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补充回复:
(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
生的具体影响;
停产期间,江阴工厂客户的产品均是由前期预备的库存实现交付。截至今日,
江阴工厂已复工复产,公司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本次江阴工厂停产对公司收
入、利润等财务数据影响较小,具体将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收入、
利润等财务数据为准。
(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江阴工厂停产期间,除磷酸之外的其他业务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
有效期内,生产线均正常生产并稳定交付客户,截至今日,江阴工厂已复工复产。
所以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未对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经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已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WH 安许证字[B00106],有效期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7 年 6 月 14 日。公司江阴工厂现已完成磷酸产线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恢复生产。公司就本次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已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