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所致,许刚先生的女儿许冉女士及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通过继承
的方式获得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股份,
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士,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许冉女士、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出具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因病医治无效不
幸离世,享年 61 岁。
许刚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股份 626,515,969
股,占龙佰集团股份总额的 26.25%,为龙佰集团原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龙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82,210,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根据上海市静安公证处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
(2024)沪静证字第 1214 号、2024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2024)
沪静证字第 1216 号《公证书》,许刚先生生前未订立遗嘱,也未与
他人签订 ,许刚先生生前持有的龙佰集团 626,515,969
《遗赠扶养协议》
股股份,由其女儿许冉女士继承 500,000,000 股,占龙佰集团总股本
的 20.95%,其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 126,515,969 股,占龙佰
集团总股本的 5.30%。
鉴于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系未成年人,其母亲王霞女士系未成年
人许某某先生法定监护人,故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因法定继承取得的
上述龙佰集团股份所对应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
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上述权利均依法由王霞女士代
为行使,并登记在王霞女士名下。
根据王霞女士与许冉女士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王
霞女士作为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的法定监护人,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
某先生行使权利的龙佰集团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
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
生 十 八 周岁 生日之 日 止 )。 至此, 许 冉 女士 合计持 有 龙 佰集 团
龙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许冉女士亦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冉女士系许刚先生、王霞女士的女儿,信息披
露义务人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系许刚先生、王霞女士的儿子,信息披
露义务人许冉女士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系姐弟关
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如下:
鉴于许冉女士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之女,目前担任龙佰
集团副董事长,作为龙佰集团经营管理决策层的重要成员,在龙佰集
团重大经营决策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且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出具日,许冉女士通过直接持股及受托行使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所持
的龙佰集团股份表决权,合计持有龙佰集团表决权626,515,969股,
占龙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25%,足以对龙佰集团股东
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龙佰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
许刚先生变更为许冉女士。同时,龙佰集团持有公司表决权
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将由许刚先生变更为许
冉女士。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士,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性经营
能力、独立性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变化。
五、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备查文件
第 1214 号和(2024)沪静证字第 1216 号《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