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
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至 2024 年 4 月 5 日,公司根据《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175 名激励对象存在个人绩效条件未
完全达标、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计 2,082,559 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其中:(一)因激励对象与
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予以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782,640
股;(二)因激励对象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予以回购注销
的股份数量为 41,449 股;(三)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
标而予以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58,470 股。上述第(一)、(三)
项下拟回购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所适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7.80 元/
股,第(二)项下拟回购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人民币 7.80 元
/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予
以回购。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243,960.20 元(不含公司
对于第(二)项下的回购应支付的按规定计算的利息)。上述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 2,082,559 元,由人民币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含
税)。截至本公告日,该项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本次回购所
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三)
项下拟回购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所适用的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和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之间
的孰低值,即人民币 7.37 元/股。第(二)项下拟回购的 A 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将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人民币 7.37 元/股)加上回购时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也将相应调整。上述调整需在完成利润分配后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4 日
(二)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联系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387272
传真:025-83387784
邮编:210019
(三)其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