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 华泰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22:12: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78 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6    -        2024/6/27     2024/6/27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公司
拟派发现金红利 71,292,898.27 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516,870,17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4,900,000 股,
即 1,491,970,176 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78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
数 1,491,970,176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
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91,970,176
×0.0478)÷1,516,870,176≈0.04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0)=前收盘价格-0.047 元/
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6     -       2024/6/27     2024/6/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财税
[2015]101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本公司派发
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478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
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
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 0.0430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
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财税[2014]
和个人),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4302 元。
其取得的现金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 251 号
邮政编码:257335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46-7723899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