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0 22:10: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
年12月31日总股本 466,364,61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自公司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5485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33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33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165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0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联系人:林琳、王森浩、杨艳卫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海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