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 天原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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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现金(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进行权益分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除权除息日为: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咨询联系人: 张梦、谢明洋
  咨询电话: 0831-5980789
  传真电话: 0831-598086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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